嚴慶齡醫學研究計畫申請辦法

110年4月15日修訂

一、嚴慶齡醫學基金會為促進醫學研究,開創新的研究領域,並提攜新進研究人員,特訂定本申請辦法。

 

二、嚴慶齡醫學研究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研究計畫之申請分為內分泌研究、神經醫學研究、免疫疾病研究、
        腫瘤研究、基礎醫學研究、心臟血管疾病研究、腎臟泌尿疾病研究、腸胃肝膽疾病研究、五官疾病研究、
        護理研究、其他醫學相關研究共十一組。
 

三、徵選條件為:
    (一)計畫主持人應為臺北榮總、臺中榮總、高雄榮總或陽明交通大學任職之醫師、教師或其他研究人員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護理研究限護理人員申請。
     (二)為鼓勵新進研究人員,本計畫限副教授級(含)以下人員申請。
     (三)計畫金額:不超過四十萬元。

 

四、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年度內:

    (一)不得出國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,已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可出任研究計劃主持人。

    (二)如已主持超過二個以上研究計畫,請勿申請。

    (三)如連續二年已獲本中心補助者,後二年不予補助。

 
五、各研究計畫主持人,共同主持人及協同研究人員皆不支津貼,研究助理人員薪資給付比照科技部標準。

 

六、每一計畫預算以不超過新台幣四十萬元為原則,但遇有特殊狀況,經費可酌量放寬。

 

七、研究計畫執行期限以一年為原則,計畫執行期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
 

八、計畫主持人(共同主持人)依徵件公文說明索取申請書表格,詳細填寫研究計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表一式五
        份以利審核作業;並於每年公告日以前送本研究中心,由本研究中心委託有關專家審查。
       (研究中心附設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內科)

 

九、計畫執行半年後,應依公告期限內繳交期中報告,未按時繳交者不受理次年度計畫之申請。

 

十、計畫結束後,應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提交期末報告,未按時繳交者不受理次年度計畫之申請。

 

十一、研究成果應向各專業或學會期刊投稿發表;發表研究成果時,請註明「嚴慶齡醫學基金會補助」,
             英文為「Yen Tjing Ling Medical Foundation」。

 

十二、獲刊登之研究成果文章,請提交本研究中心抽印本電子檔,以為爾後獎助之參考。

 

十三、本申請辦法必要時得修正之。